居住在單位、學校集體宿舍的油單i位、學校人事或保衛(wèi)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。
辦理條件: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,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6個月;符合有合法穩(wěn)定就業(yè)、合法穩(wěn)定住所、連續(xù)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,可以依法申辦《居住證》。
辦理材料
1、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。
2、在滬合法居住證明。
住單位宿舍辦理居住證,需要讓單位出具相關的單位證明,帶上本人身份證到單位所屬的派出所進行辦理的,若該單位本來已經有資料在派出所那么很快就可以辦理完成,若沒有資料就需要重新登記單位資料(可以讓單位人事提供),辦理的居住證是顯示個體戶的。